★ 課程時間: 以教務處公告之學生行事曆週次為主,若遇假日則提前一週 第九週、第十三週、十七週 ★ 課程地點: 原教室上課 ★ 執行方式: 由授課教師帶領全班學生進行反思 ★ 繳交資料: 第十三週當日反思結束後,繳交『服務領導教育 – 服務反思紀錄表』給服務領導幹部學長、姐。 第十七週當日反思結束後,繳交『服務領導教育 – 問卷調查』給服務領導幹部學長、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