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講堂
 ★有無志願服務紀錄證()

  1. 有志願服務紀錄證(冊)之同學無須參與『服務講堂』之講座,但須參與學校所辦理之講座,總計上滿12小時即可。認可之校園講座,如:職涯講座、生命教育講座、藝文講座、健康講座、智財講座、民主法治講座、性平講座、交通安全講座…等,不包含各系之課程講座及工作教育訓練(例如:工讀生研習、TA研習..等)
  2. 請於第1~3週將【志願服務紀錄證(冊)】等相關文件帶至學務處課指組登記,由課指組認可承認後,才無須參與『服務講堂』之講座。
  3. 有志願服務紀錄證(冊)之學生聽完校內各單位開設之主題講座,需將【服務領導教育 – 參與校園講座認證表格】(請於課指組網站下載),給主辦單位簽名或蓋章,並繳回學務處課指組登記,作為上課紀錄。

★ 服務講堂報名進入方式:

學校首頁–> 登入『校務資訊』–>  點選『校園活動』–> 點選『目前可報名之活動』–>  選擇欲上課之課程梯次–> 點選『報名』–> 點選『確定』–> 即可看到『已報名之活動』

★ 服務講堂執行方式 :

  1. 同學必上六堂課程,可由兩梯次任選一時段,六堂課程共12小時。
  2. 上課之同學,須至線上報名課程與選擇梯次,才算報名成功。
  3. 上課當天以RFID簽到,請同學記得攜帶學生證,遲到15分鐘以遲到記錄,遲到30分鐘以曠課計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