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課機制

 

  1. 為保障受服務對象的權益,修課同學皆需完成12小時的『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課程』與『志願服務特殊訓練課程』。
  2. 部分修課同學因受訓時間較長或個人因素,無法完整參與訓練,為了便利修課同學於服務前完成基礎訓練,特地規劃「服務領導教育 – 補課機制」,讓修課同學順利完成基礎訓練。
  3. 因補課人數受限,補課以觀看服務講堂教學影片為主。
  4. 欲補課之修課同學,皆須至學務處課指組填寫「服務領導教育 – 補課申請單」,並於公告之上課時間前往排定地點補課。
  5. 為維持訓練的品質,課程結束後,補課之志工同學需繳交「服務領導教育 – 服務講堂補課心得」,方可完成補課之程序。